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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企业是废旧物资回收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2-11-10 浏览次数:

请问

我们企业是废旧物资回收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用什么抵扣?

答复

你可以选择增值税简易征收,无需考虑增值税抵扣的问题,增值税税负仅仅为3%,只需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其他合法凭证等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即可。当然你也需要跟下游客户充分做好沟通,看看下游客户是否对13%或者3%的发票有特殊的要求。

注意

注意一

这里也特别提醒大家,不要错误的理解为选择了简易征收,增值税税负就会降低,若是一些回收企业的进项税额足够充足时,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有可能税负更低更合适。

注意二

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参考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一条的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条规定,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3.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